各区指标数量以全区总量控制基准,当前年度内指标申报工作原则上只可申请一次,但符合“分配原则”第3点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向区人力社保局申请二次指标追加调剂。指标下达根据当年指标总量,以及各单位税收、人员规模,确定各单位指标。